佘贵生《星洲网》专栏评论:
赵明福家属理应获得一个
“明确而最终的交代”
❝ 真正的了结,需要一个明确说明赵明福如何死亡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必须建立在可信、透明的证据之上,并经得起公众检视。❞
作者此时此刻又提起几乎被执政权贵们完全忽视的赵明福冤死事件,似乎告知人们“明福案拖了17年,至今还没交代呀!让人们思考究竟是什么原因?
本文是媒体人佘贵生[资深的砂拉越编辑,也是砂拉越变革运动(MoCS)负责人]2026-05-15 06:03发表于《星洲日报》/《星洲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赵明福家属理应获得一个“明确而最终的交代”。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赵明福家属立场始终一致:交代真相
赵明福离世17年后,贯穿这场悲剧的关键词,已不再是“谜团”,甚至不是“争议”,而是“了结”。
而对赵明福家属而言,所谓“了结”,从来不意味着沉默接受;它始终意味着建立在真相基础上的正义。
从一开始,赵明福家属的立场始终一致。他们拒绝接受敷衍了事的方案、片面的解释,以及缺乏问责基础的程序性结论。
这也解释了为何历届政府提出的各种举措——无论是经济援助、表达遗憾,甚至重新调查——始终无法真正获得家属的完全接受。
对赵明福家属而言,这些举措或许出于善意,但它们处理的只是悲剧所带来的后果,而非悲剧发生的根源。
在他们眼中,“了结”绝不能是一种交易,更不能在无人承担责任的情况下,被简化为金钱赔偿。对于长期关注此案的人而言,这一点其实并不难理解,也完全可以认同。
家属始终坚信:明福并非死于自杀
家属坚持不懈的追寻,让此案始终留存在公众的集体记忆与良知之中,也使这起事件的影响超越了马来西亚国界。
今年3月,当赵明福胞妹赵丽兰在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发言时,那并不仅仅是一种象征性的举动。
这意味着,家属已不再将此案仅仅视为一宗国内法律事件,而是将其上升为一项关乎人权、制度问责,以及现代民主国家应有国际标准的问题。
至于家属最新采取的法律行动——申请法庭谕令,要求警方展开谋杀调查——看似是新的进展,但实际上,这不过是他们多年坚持追寻真相与问责的延续。
自2009年赵明福逝世以来,家属始终坚信,他并非死于自杀。赵明福最后被见到仍然活着的地点——位于沙亚南的马来西亚反贪污委员会大楼——一直都是家属怀疑他可能遭人推下楼的关键所在。
2014年,上诉庭裁定赵明福之死是由“一名或多名身份不明人士”所导致,这更进一步强化了家属的看法。
如今,赵明福家属要求警方展开谋杀调查,并非突如其来的新诉求,而只是他们多年始终未曾动摇立场的自然延伸。
家属不满命案没从涉及谋杀角度调查
然而,家属的挫败与不满,其实完全可以理解。多年来,尽管进行了多项调查,包括成立特别调查小组,但最终往往都以“无进一步行动”告终。警方的调查范围也始终有限,例如重点放在非法禁锢,而非是否涉及谋杀。
从法律角度来看,当局始终强调证据不足;但在赵明福家属眼中,这种“证据不足”本身,恰恰反映出制度的失灵——无论是调查不够彻底,还是缺乏追查令人不安真相的意愿。
随着时间推移,即便是政治盟友,似乎也逐渐显露疲态。赵明福与行动党关系密切,而该党在案件初期也曾大力声援与推动此案;然而,岁月流逝,案件所承载的迫切感,或许已在现实政治中被慢慢稀释。
明福冤死案, 要怎样真正"了结"呢?
这其实并不罕见。政治人物与政党的关注期限终究有限,而长期悬而未决的案件,往往会从最初的政治号召点,逐渐变成一种负担。然而,对赵明福家属而言,他们并没有“向前看”或“放下过去”的奢侈。那么,究竟什么样的结果,才称得上是真正可以被接受的“了结”?
首先,所谓“了结”,必须建立在死因清晰明确的基础上。无论是“悬而未决”的裁决,还是指向“身份不明人士”的结论,正正就是延长家属痛苦与社会疑虑的根源。真正的了结,需要一个明确说明赵明福如何死亡的答案——而这个答案,必须建立在可信、透明的证据之上,并经得起公众检视。
第二,必须在应当追责的地方,落实真正的问责。如果调查最终证实存在不当行为,事情就不能仅停留在机构层面的遗憾或道歉。相关人士必须被查明身份,并依法承担责任。否则,任何结论都难免再次被视为一种回避与搪塞。
第三,整个过程本身必须具备独立性与公信力。鉴于此案过去的种种争议,无论新的调查是由法庭下令,还是由政府主动展开,都必须尽可能避免受到政治因素干预。
这或许需要成立一个真正独立的调查委员会,或由具公信力的外部人士进行监督。因为一旦社会信任被侵蚀,单靠内部检讨,已不足以重新赢回公众信心。
第四,必须给予家属一种能够被他们自身接受的交代与了结。这并不意味着家属一定会认同每一项调查结果,而是他们必须感受到,整个制度已经尽其所能、合理且真诚地追查真相。
我会把这样的结果称为一种“明确而最终的了结”,而赵明福家属理应获得这样的结论。唯有如此,无论是情感上的抚平,还是象征意义上的和解,才有真正发生的可能。
最后,还有一个更深层、更广泛的层面——制度改革。长期以来,赵明福案件始终与社会对于审讯方式、羁押安全,以及执法机构操守的忧虑紧密相连。
因此,一个真正有意义的“了结”,也应包括具体而实际的改革措施,确保类似悲剧不再重演。否则,所谓的结案,最终可能只意味着一份档案被关闭,而不是一个制度问题真正获得解决。
明福案拖了17年,至今还没交代!
人们总喜欢说:“这场风波该结束了,大家也该向前看了。”然而,“向前看”从来不是一句话就能命令完成的事,它必须通过真相与公义去赢得。对赵明福家属而言,在没有答案的情况下选择放下,无异于一种屈服。
17年,是一段很漫长的时间。漫长到足以让记忆逐渐模糊,让证据慢慢冷却,也让社会产生疲惫感。但17年,同样也足够让一个国家认真反思:所谓正义,究竟意味着什么。
在这起案件中,“了结”不仅关乎一个家庭的悲痛,更关乎整个制度是否有能力直面自身的失败,并真正作出纠正。
明福事件不会结束, 也不应轻易结束
在这个问题尚未获得令人信服的答案之前,赵明福事件就不会真正结束。而且,它本来也不应该如此轻易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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