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丁贤《星洲网》专栏评论 :
杨巧双离婚, 一个社会示范
❝杨巧双选择离婚和公开离婚,可以是一个正确的社会示范。离婚不是禁忌,而是一种选择;婚姻可以失败,人生不能失败。❞
本文是郑丁贤(星洲日报副执行总编辑)2026-09-03 20:00发表的专栏评论。原标题:杨巧双离婚,一个社会示范。全文如下(上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巧双离婚成了热门话题, 倒是值得漫谈
杨巧双的离婚,成为热门话题。撇开八卦不谈,若是从社会认知的角度,倒是有漫谈的意义。
首先必须声明,我和杨巧双只见过几次面,基本上不熟悉,更不认识她的前夫;不过,这位拉马詹德南先生设立的公司,两年前因为未经招标而获得雪州政府颁予一项公共交通计划合约,而闹得满城风雨,杨巧双当时已是团结政府部长,难以避嫌,更何况这有违她的反贪人设。
这项计划是否成功,州政府没有说明,而杨巧双的婚姻问题是否与风波有关,不得而知。
而俩人的婚姻结合,从常人角度而言,也是特殊。杨巧双在她的自传《我的故事 Hannah》中说,俩人是在一次基督教祈祷会中认识,还未进入恋爱,就决定缔结婚姻,订婚之后,才第一次手牵手。
从世俗角度,这是一种婚姻冒险;但是,宗教信仰使然,让他们作如此选择。这和日后结束婚姻有没有关系,说不得准。
作者欣赏她低调但不隐瞒的处理方式
不管怎样,我倒是欣赏杨巧双处理离婚,采取不高调,也不隐瞒的方式。作为公众人物,若是高调宣布离婚,肯定引人侧目,也容易惹来更多闲言闲语;但是,如果刻意隐瞒,则不符合公众人物必须要有一定透明度的原则。
在民主社会,譬如欧美国家,政治人物必须公开他们的婚姻状况,结婚、离婚、二婚不隐瞒;不婚应有一个说法,同性恋也最好公开。
一来,公众人物,包括明星和政治人物,基于他们的职业和公众相关,就有义务把自己基本的状况公开让大家知道,这也是公众知情权的一部分。当然,涉及隐私不算在内,不过,婚姻通常不被认为是隐私。
二来,如今讯息之传播无孔不入,没有什么秘密可以长久守住。即使想要隐瞒,也是徒劳无功,一旦通过小道消息传出,更会引发各种揣测和流言蜚语,产生负面效果。
巧双坦然主动公开她跟拉马离婚消息
而杨巧双的离婚是出现在她自己的官方网站中的个人简介部分。基本上不容易被发现,但也不排除是主动揭晓;媒体知道后,曾以为是她的官网被骇,因此没有第一时间报道。之后,询问她的办公室,才证实是真的消息。
以此看来,杨巧双并没有刻意隐瞒,这符合民主社会公众人物的认知及知情要求;但她也没有高调宣布,避免扩大私人生活的争议。从公关处理评分,可以给她打100分。
巧双对"离婚"作出一个很好社会示范
特别值得肯定的是,杨巧双对“离婚”作出了一个很好的社会示范。
我不是说杨巧双应该离婚,因为我们并不知道她和拉马先生之间有什么问题;我也不是鼓励离婚,每一段婚姻都本身的问题,离婚是其中一个选择,不离也是一种选择。
我只是说,从以前到现在,离婚被认为是一种禁忌,被视为不名誉,道德挫折,乃至人生的失败。因此,一段已经破裂的关系,不到最后关头不离婚,更可怕的是,到了最后关头还不愿离婚。
这种捆绑方式,把两个人更加撕裂,家庭陷入痛苦之中,乃至形成加害,受害或互害关系,可能爆发比离婚悲惨十倍百倍的后果。最近发生的一家四口惨剧,如果能够通过离婚解决,或许可以救了4条人命。
公众人物要离婚通常比常人困难,因为他们面对整个社会的评价,担心选民和观众是否能够接受,事业会否受到影响,走在路上是否会被指指点点。
巧双结束失败婚姻,开启另一段人生
杨巧双选择离婚,是对一段无法修补,不能再续的关系,作出一个了断;她作出了一个正确示范,结束婚姻不是人生的失败,反而是开启另一段人生。当然,还可以修补的婚姻不需要走这条路,然而,已经破裂,造成痛苦,没有出路的关系,离婚可以是一个更好的选择。█▌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