侯雅伦《星洲网》专栏评论:
纳吉获特赦犯众怒: 宪法与
民意之间的矛盾
❝安华虽然基于现实的政治需求,需要兼顾与国阵及巫统的合作关系;然而,如果仅以宪法程序的合法性作为借口,无视公众对反贪理想破灭的强烈挫败感,政府终将失去民心。
公民社会无畏强权的发声,一再提醒着执政者不可丧失政治良心与道德底线。尊重王权,也要尊重民意,这才是一个民主社会应该取得的平衡。❞
本文是侯雅伦(星洲日报执行总编辑)2026-09-23 20:00发表的专栏评论。原标题:纳吉获特赦犯众怒:宪法与民意之间的矛盾。全文如下(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特赦纳吉引起不满, 民众要安华负责
前首相纳吉获国家元首御准有条件特赦并准予居家服刑的消息一出,在原本就不平静的政坛再次掀起千重浪;朝野政党、公民社会和舆论界对此出现两极化反应。
Bossku成功争取特赦,巫统和国阵支持者毫不掩饰的欢喜若狂,大事庆祝,甚至火速发动众筹,以协助纳吉缴付高达5000万令吉的罚款;相反的,社会人士、非政府组织以及国阵以外的政党,则大表震惊与失望,愤而表达对特赦局的不满,甚至谴责首相安华没有履行反贪承诺,认为安华必须对此负起责任。
民间和各界的不满再次考验团结政府的执政基石,宪法体制与政治道德之间的矛盾,也从中浮现。
火箭党魁陆兆福辞交长职, 以作交代
在这场政治风暴中,民主行动党秘书长陆兆福率先宣布辞去交通部长职,以示对支持者的交待。
纳吉获得特赦翌日,行动党中委会召开了长达三小时的会议,会后对此事表达了一致的立场,即做出“陆兆福一人请辞部长,其他正副部长继续留任”的重大决定。这项决定背后蕴含着极其慎重的政治考量。
纳吉的一马公司贪污舞弊丑闻始于行动党潘俭伟的揭发,以致后来越演越烈的发展。如今行动党成为执政党,当年被亲手送进监牢的纳吉却获得特赦,要化解因这件事引起的选民信心危机,行动党必须“做一些事”来证明它有在大力捍卫诚信与党的核心价值。诚如行动党副主席谢瑞詹所说,作为一个长期努力打击贪污与滥权的政党,若身为内阁中最大华人政党领袖的陆兆福无视于纳吉获准居家服刑所引发的强烈民怨,行动党的核心价值将崩解,并须遭到支持者的唾骂。
陆兆福"不落入圈套"的回应耐人寻味
陆兆福选择请辞部长职,是用个人的政治前途为党的道德诚信负责,也作为党内重量级领袖的担当。更重要的是,在不影响政权的情况下,以这个行动来表达对反贪的立场。
为何只有陆兆福辞职,而不是行动党所有正副部长:“总辞”?陆兆福“不落入圈套”的回应耐人寻味。
副首相兼巫统主席阿末扎希等政治势力,自柔佛州与森美兰州选后食髓知味,多次公开喊话要求安华提早举行第16届全国大选;陆兆福在记者会上说得很清楚,若行动党全体正副部长集体总辞,团结政府将会瓦解,那么,就掉入了政敌的圈套。
这个说法是否能为大家所接受,则见仁见智。
各界对特赦纳吉的反应, 也非常激烈
除了行动党的反应,各界对纳吉获特赦的反应也非常激烈。特赦风波引发的另一个现象,是各界对《联邦宪法》下“特赦权”截然不同的诠释。有人认为特赦是国家元首的绝对权力,只能尊重不可质疑;有人则主张公民社会有权表达看法,而不满的声音不应被视为挑战王权。
前雪州行政议员、曾任雪州议长及执业律师的邓章钦,针对国家元首是否有绝对的特赦权,做出了分析。
他认为,捍卫自由律师团指责首相安华需为纳吉获准居家服刑负全责的说法,若单从《联邦宪法》第40条文的字面解读,固然有其依据;但按过去几宗重大的司法判例,特赦权是属于国家元首个人的专属特权。
邓章钦认为"全盘归咎于首相"难成立
他说,特赦权是国家元首的高度特权,特赦局仅属咨询机构,只负责提供劝告,不能自行决定特赦;特赦权仍只能由国家元首亲自及专属行使,法院一般不审理其决定实质。
因此,邓章钦据认为,将特赦结果全盘归咎于首相安华,在现行司法判例下缺乏论据支持。
他建议,如果政府未来有意通过宪法条文明确规定国家元首必须接受特赦局的劝告,就应该考虑进行修宪,把运作机制写得更加清楚。但在修宪之前,现行的法律立场依然有效。
然而,法律上的诠释,并未能完全平息公民社会的疑虑和愤怒。
G25批安华在广大公民的伤口撒盐
马来精英组织G25直指特赦局批准纳吉居家服刑是对司法制度的践踏,更批评首相安华要求人民无条件接受决定的言论是漠视民意,简直是在广大公民的伤口上撒盐。G25强调尊重国家元首的宪法角色,绝不意味着政府或公众必须对合法性、透明度与司法公正等根本问题保持沉默。
睦达党代主席阿米拉亦指出,人民对特赦的批评与不满,是基于宪法第8条文“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普世精神,绝不应被随意扣上“煽动或挑战王权”的罪名。公民社会也质问,普通囚犯是否享有同等待遇?他们亦要求政府公开律政司及联邦直辖区部长的书面意见。
这场争议, 显示政府与民意矛盾激化
这场特赦争议,显示制度程序与道德和民意出现了极大的矛盾。
纳吉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资金的贪污罪行极其严重,上诉庭法官阿都卡林在2021年维持判决时,曾直斥其行为并非国家利益,而是“国家之耻”。
然而,事隔仅数年,纳吉不仅刑期与罚款获得大幅削减,如今更获准居家服刑,难怪引起公愤。
诚信党署理主席慕加希更是质问,巫统与伊党把有条件特赦与居家服刑视为胜利并大事庆祝,巫统甚至公开向党员与公众筹5000万令吉,马来从政者的道德良心到底还在不在?
民选政府,尊重王权,也要尊重民意
安华虽然基于现实的政治需求,需要兼顾与国阵及巫统的合作关系;然而,如果仅以宪法程序的合法性作为借口,无视公众对反贪理想破灭的强烈挫败感,政府终将失去民心。
公民社会无畏强权的发声,一再提醒着执政者不可丧失政治良心与道德底线。
尊重王权,也要尊重民意,这才是一个民主社会应该取得的平衡。█▌





















0 comments:
Post a Com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