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业华 不满赵明福案件NFA:
赵家对希盟食言失信大控诉!
——当今大马标题党总部精彩博客节目
16年前在前朝国阵政府反贪会扣留审讯下发生的赵明福命案发展到现在,突然在5月下旬由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所管辖的执法机构来宣布已“无进一步行动”,令赵家感到无比失望和无情打击,也令全国人民感到巨大震惊和高度愤懑,国内各大媒体都对此做了广泛报道,也引起了国外舆论的密切关注。
赵明福命案死者的胞妹赵丽兰和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黄业华2025-06-10(周二)做客《当今大马》播客节目“标题党总部”,与主持人张雨灵和李伟伦,畅谈赵明福事件的最新阶段的情况。
这个节目2025-06-12晚间于“标题党总部”的YouTube频道、Spotify与Apple Podcast播出(请点击以下箭头以观赏精彩内容)
博客主持人(张雨灵和李伟伦)与赵丽兰的视频访谈内容,已在2025-06-13《当今大马》(华文版电子报)刊出。而主持人与黄业华的视频访谈内容,至今未见《当今大马》(华文版电子报)发表。
《人民之友》编辑部认为有必要将这个博客节目中的黄业华访谈的这部分内容整理成文字报道,让网民们分享黄业华在这次访谈的重要见解,让网友们认识和理解黄业华本人及其领导的赵明福民主促进会对赵明福命案最新状况的立场和态度,与此同时我们对有关问题或有一些不同意见,也会在适当时间和场合提出来供大家参考——赵丽兰的访谈内容,已有另文报道;为了减少本文篇幅,主持人在节目中对赵明福事件的简述,就加以省略。
以下摘录重点内容是主持人与黄业华之间的访谈——
黄业华:我们要求的是5个部长辞职,不是要求行动党退出团结政府。我们的意思是:对我们来说,这5个部长做不好,就应该退下来,让其他表现更好的行动党的后座议员,(比如邹宇晖、陈泓宾、邱培栋等)上台来试试解决赵明福冤死的大案,好让他爸和家人得偿所愿。why not(为什么不能这样做呢)?
是否坚持要行动党部长集体辞职?
李伟伦:今天是是星期二吧!昨天星期一你们开一个记者会,去回应行动党的中委会的文告,这篇文告是由行动党主席哥宾星和秘书长陆兆福联署发出的。你们在昨天的记者会上,有提到两个重点:其一是你们不再对NFA的决定进行司法审核;其二是行动党虽然发表了文告,你们还是要他们阐明他们的立场。
过去,你们跟行动党都算是关系密切的嘛,也算是站在同一阵线的盟友,为什么会在这个最新发展阶段,叫行动党的部长集体辞职?在行动党中央的文告发表后,你们是不是还坚持认为行动党的部长应该集体辞职?
黄业华:这个问题由我来回答。今天,我们为什么要行动党的5名部长辞职?你们看,希盟到2018年上台以后是如何对待重新调查赵明福案件的?从2018年迄今的7年里,我们不断以不同的方式,通过内部的管道,想去约见行动党的副部长以至部长然后到首相安华,尝试向他们提起赵明福案件必须重新开案调查,揪出致死赵明福的一名或多名凶手,并将他(们)绳之于法。
但是,我们得到的是一次又一次的失望啊!
从2018年开始,我们就要求赵明福命案必须从“谋杀”或者“他杀”的角度援引刑事法典第302条文去调查。但是,总检察长却以刑事法典第342条文即非法囚禁的条文去调查。那个时候我们已经责问政府了,为什么这样做?
从那时到现在是完全没有改变的。安华领导的团结政府宣布重新调查明福命案,没有根据上诉庭的判决,也没有给出具体的指示,而是任由警方根据本身的判断再去进行调查,最后就是没有结果(也就是NFA)。
我们给了行动党和希盟领袖7年的时间去找出赵明福命案的真相。如果他们用了7年的时间去调查所得出的结论,还是跟前朝国阵政府得出的结论一样:就是没有刑事的成分!就是没有进一步行动!
在安华政府里的5名内阁部长,对赵明福命案一直无所作为,我们认为就应该对他们有所问责。
以前国阵政府时期,当一些部长做错事情,我们时常听到行动党或是希盟的领袖就会要求部长下台,或者要求施于十令吉的罚款。
我们这些在这个年代成长的人,时常听到林吉祥面对部长犯错的课题就是这样做的呀!要求对犯错部长的问责精神,我们是从林吉祥身上学到的呀!
我们现在就是以像林吉祥的这种问责精神与态度,用同样的方式、同样的标准来要求已经上台执政了两年半的民主行动党,或者是安华领导的希盟,对赵明福为维护行动党和希盟的事业而冤死一案,向广大人民做出明确交代。
我们一开始也是好好的去首相暑呈备忘录,他不理睬我们;因此,我们就去新古毛补选找他,他还是不理睬我们;最后,没有别的办法,我们只好到国会大厦去找他了;我们去国会找他,警察出来阻扰我们,结果导致了冲突等等。于是安华才“被迫”要来会见我们。
改变调查角度, 是那么困难的吗?
我觉得(行动党和希盟领袖)也只是为了选票,他们就提起许多人民关注的民主人权议题等等东西,但是,上了官位,全部人都变了,要见一面都非常困难。
我们请求(安华政府)改变调查的角度,真正彻查命案真相,揪出凶手绳之以法,是那么困难的吗?
你们看到了,几乎所有人只顾谋取高官厚禄和享受荣华富贵,而没有人认真的要去履行他们的职责和诺言。所以,我觉得这个问责的精神是非常重要啊!
7年了呀!如果是一个普通打工仔,基本上只有3至4个月的试用期(Probation Period),我们需要给这些政治人物那么多时间去表现吗?难道要我们一等、再等,等到7年不行,还要等到10年或15年吗?——这是不可能的呀!
我们过去在“改朝换代”的斗争中,不是强调“人民就是老板”吗?在民主制度下,人民跟政府的契约,就是人民当家作主;政府官员无论大小,都是人民的雇员;雇员无法履行职责,雇主有权要他(们)下岗求去。
所以,为什么要求行动党内阁部长集体辞职?因为他们是当年喊话“要还赵明福公道”最大声的行动党在现政府里的最高代表人物,他们做了内阁部长,就要履行行动在野时向明福家属和全国人民许下的承诺,要还赵明福公道!
业华: 我们还在等待他们的一个答复
如果他们不履行行动党在上届大选时对明福冤案许下的承诺,请他们回答,他们打算采取什么样的补救行动?我们没有听到或见到他们有任何反应,我们还在等待他们的一个答复。
张雨灵:从业华刚才的回答,我注意到你有提到首相要见你们,你用了“被迫”这个词来形容首相要见你们。我想知道,在整个过程中,有没有哪一些部长也好,还是行动党的任何领袖也好,是主动来接洽你们,向你们了解情况的。
黄业华:是的。要求会见首相的整个过程,都是我们单方面的行动,没有任何政党领袖或政府部长主动跟我们联系。直到我们走向国会大厦向首相提呈备忘录被警察阻扰而发生冲突时,才见到几名国会议员包括邹宇晖、陈泓宾、邱培栋、张念群等人现身出来跟国会警察斡旋。
在走向国会大厦向首相呈备忘录而跟阻扰我们前行的警察发生冲突之前,我们都反复请求行动党的国会议员以至行动党的秘书长陆兆福协助安排我们会见首相安华,我们的所有努力,都石沉大海没有回音。
业华对网上的那些负面批评的回应
黄业华:我们要求他们辞职的理由,在前面已经说过,这里就不再重复。我们这样做,就是向他们“问责”,向他们提醒:你们代表行动党进入政府体制内,就要在体制里面斗争,而不能让公务员带着走。你们当了内阁部长,就不能无所作为,就要为赵明福的冤死讨回公道。
我们看到的是,那些在竞选时高喊为赵明福讨回公道而获得选民广泛支持的党领袖,当上了内阁部长后都不愿意触及和处理赵明福的冤死命案。他们为什么有这样的心态呢?他们为什么没有在体制里面斗争?
他们没有在体制里面继续斗争,只有以下的可能性:
其一是他们觉得赵明福案件不再是一个“政治筹码”。他们觉得,这个案件已经过期,不需要再去斗争了。他们如果有这样的心态,就证明他们当年并不是真心诚意想为赵明福的冤死讨回公道,他们只是那种非常标准的政客,为了夺取执政权力,可以用尽任何手段,包括牺牲别人的生命,而他们追求的只是他们个人以及他们家族的荣华富贵。行动党的5名内阁部长,是不是这样的心态?我们要求他们公开说明。
其二是从目前局势看来,可见安华及其领导的团结政府,正在运用他们所掌握的国家机器(如反贪会和警察等)去对付他们的政治敌手——这样的做法,跟前朝国阵政府的做法是差不多一样的。安华及其领导的“团结政府”需要依靠国家机器来维护和巩固其权位,就必须对这些机构的执行人员加以保护,即使他们犯了法,也会受到庇护而且升官发财逍遥法外——这就是当权者正在推行的对国家机器执行人的“免责文化”。
我们认为,首相安华也好,5名行动党内阁部长也好,你们当年是高喊民主人权口号,赢得选民支持而上台的,安华本身还曾是马哈迪暴政下的受害者,如今你们执政已经两年了,为什么没有办法处理好赵明福冤死案件?为什么还沿用前朝政府留下的国家机器和执行人,去对付你们的敌手?你们必须向支持你们上台执政的广大人民清楚交代!
“你们其实也愿意再给机会他们吗?”
张雨灵:从黄业华所提的两点,我觉得你们对于安华也好,行动党的部长也好,目前的看法是比较负面的。这或许是对他们失望所致?还是怎么样?你们会感觉到就是被他们利用吗?还是怎么样?还是说,你们其实也愿意再给机会,安华也好,行动党部长们也好,去证明说他们真的是愿意帮你们的?你们现在的看法是怎么样的?
对我们赵家来说,所谓的“交代”就是我母亲一开始就说的:她要知道她的儿子怎样在反贪会馆员的手中被致伤后再致死的?家属们都要知道明福冤死的真相。
行动党的林吉祥也信誓旦旦的说一定要明福命案水落石出,他还答应我们说“(行动党)一旦执政一定会揪出致死明福的凶手,为赵家讨回公道!”——这是行动党领袖16年来对赵家许下的承诺呀!
我们原以为,安华是最有可能为赵明福命案讨回公道的首相,安华也曾在赵明福的葬礼上表示,一定要一个清楚专业透明的调查,让真相浮出水面——这也是希盟领袖16年来对赵家许下的承诺呀!
我要对希盟领袖说,你们执政了(两年半),你们手握权力的时候,你们明明可以彻查明福命案,让它真相大白并将凶手绳之以法,给明福家属和社会大众以正义的交代!为什么你们都不这样做呢?
业华: 不是要求行动党退出团结政府
黄业华:我先说明一下关于这5个部长辞职的事情。我们要求的是5个部长辞职,不是要求行动党退出这个团结政府。也就是说,我们认为,这5名受命上任的内阁部长做的不好,就应退下来,为何不能让其他的有望在明福命案有所作为的行动党后座议员,诸如邹宇晖、陈泓宾、邱培栋与兰卡巴等人替代试试?
我谈一下你们刚才所提的是否感觉被(他们)利用的问题。我从来没有过“被利用”的感觉。而我时常讲,我欢迎我们的运动更多的人来消费我们,更多的人来利用我们,这是因为在任何运动里面,我们都要团结任何可以团结的力量,我们有自己的一套社会的分析,就是,我们要团结各个阶层、各个领域的力量,对于一些中间分子,我们尝试去中和他们的反对,对于一些强烈反对我们的人,我们就批判他们。我们的任何活动,无论是追思会、讲座会、动员会等等,我们都欢迎任何党派都来参与;不止行动党有来,民政党有来,MUDA有来,社会主义党又来,人民党也又来;政党是社会上一股很重要的力量,也是我们需要团结的对象,任何时候,我们欢迎他们一起来消费和利用(我们的活动)。从赵明福命案发生的2009年到2018年,行动党和希盟还是在野党的那9年期间,他们来为赵明福命案所作的一切活动和努力,我们都是无任欢迎的。他们在那个阶段的作用和贡献,我们都是认可和肯定的。但是,今天行动党已不是反对党而是执政党了(原话是:已不在体制外,而是在体制内)。今天行动党领袖在体制内就应该扮演体制内的角色,他们在体制内的作为也就必须人民监督嘛。过去,行动党的领袖们,包括林吉祥,就是经常这样说的:反对党就是要监督政府的!政府若是做了错事,就必须接受人民批判的!这是民主理论的一个部分。因此,在朝的行动党5名内阁部长对赵明福命案的无所作为,就应该接受人民的批判,岂能以“行动党已对赵家提供许多帮助”的理由来推脱他们的不可推卸的责任?
是否认为希盟其他部长也应辞职?
李伟伦:现在事情发展到这么样的地步,你们下一步打算怎么做?也就是说,你们还坚持行动党5名内阁部长应该辞职吗?或者是扩大到认为希盟其他部长也应该辞职?因为如今在朝的希盟领袖毕竟过去也是跟行动党同声同气,也是跟你们站在同一阵线的嘛!
张雨灵:昨天你们的记者会其实有讲了一句话,就是跟媒体说,其实媒体一直在问你们问题,可是,你们其实也不是要回答的那一方,你们也是要问问题的那一方。(李伟伦:嗯,要回答的应该是要得到答案的一方),对!对!你们就是要得到答案的一方,所以,要回答其实应该是部长们,应该是首相。我觉得你们应该还是有很多的问题想要问行动党领袖,想要问首相安华,对吧?
此时此刻,你们最想要问他们的是什么问题?
欲知赵丽兰访谈的详细内容,请点击以下链接:
我们对黄业华上述谈话的理解和疑惑
❶ 作为成立了24年(2001年-2025)的一个在我国促进民主人权思想发展的平台,我们都一直密切关注着2009年发生的这宗赵明福作为时任行动党州议员欧阳捍华的政治秘书,在接受前朝国阵政府反贪会针对所谓的“当时希盟雪州议员涉嫌贪污”的“调查行动”下,被人先致伤而后致死的令人震惊的血案。
❷ 我们对赵明福家属(特别是明福的胞妹丽兰)与黄业华等人(赵明福民主促进会主席及其战友)16年来坚持不懈为赵明福讨回公道,要求政府(前为国阵政府,今为团结政府)清楚交代命案真相,并将涉案凶手绳之以法的艰苦斗争和英勇精神,致以诚挚的敬意和钦佩。我们也将一如既往,从我们的立场和角度,支持这场具有对抗马来霸权统治意义的为赵明福讨回公道的正义斗争!
❸ 我们对黄业华在这次访谈中提出他对赵明福冤案如今被列为无进一步行动(NFA)案件以及行动党5名内阁部长竟然对此毫无反应的过程,总结出两点结论“其一,是他们觉得赵明福案件不再是一个“政治筹码”。他们觉得,这个案件已经过期,不需要再去理会了;其二,是目前团结政府也正在运用他们所掌握的国家机器(如反贪会和警察等)去对付他们的政治敌手。”表示高度的赞赏。
❹ 或许由于赵丽兰和黄业华在对待要求5名行动党内阁部长集体辞职事件上有些分歧,黄业华也曾在他的第二篇文告提到“如果安华……怠忽职守,遗忘他对马来西亚公民应负起的责任,我们促请安华辞去首相职位”这样的呼吁,博客节目主持人提出的重点问题即“你们还坚持行动党5名内阁部长应该辞职吗?或者是扩大到认为希盟其他部长也应该辞职?”而黄业华并没有正面回答——我们对此也有些疑惑,或许是黄业华对这个突然提出的问题尚未深入思考所致。
❺ 作为赵明福民主促进会的领导人,黄业华应该明确交代,并清楚说明“要求首相安华辞职”和“要求5名行动党内阁部长辞职”两者的差别和相互关系以及广大各族人民又要如何对待这两个相近又有区别的斗争目标(或者说是斗争对象),让为赵明福讨回公道的斗争跟广大人民反抗马来霸权统治的斗争结合起来,让为赵明福冤案昭雪的运动更好的发展起来。
以上所述,纯属《人民之友》编辑部的初步见解,供所有的推动我国民主人权运动的同道们参考并提出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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