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惟诚《星洲网》专栏评论: |
继续 为赵家争取应有的公义 |
❝ 我支持赵明福家属继续发声,为已故的赵明福争取公义,因为我向来都不相信公义拥有时间观念,什么“公义迟早会到”的想法,这是大人骗小孩,要让时间淡化一切的说法。❞
作者在文中义正词严指出,他们(指行动党高层领袖特别是5名内阁部长),他们有的是更直接、有效的管道和方法,何以最终选择了最消极的方法表态?
行动党高层领袖在野时声嘶力竭高喊为赵明福讨回公道,只为了骗取选票而上台执政,上台后却弃赵明福的冤死和赵家的正义诉求于不顾,对赵家换了一副高高在上冷漠无情的脸孔,让一路来对他们寄予厚望的赵丽兰不得不悲愤感慨“他们变了!”此刻却有一名好心的行动党前国会议员黄德对丽兰说“他们没变,这是他们真面目”——黄德说的,正是广大民众的共同心声呀!
本文是学者刘惟诚2025-06-16 07:40发表于《星洲日报》/《星洲网》的专栏评论。原标题:继续 为赵家争取应有的公义。全文如下(上图和文内小标题为《人民之友》编者所加)——
在经过数月的重启调查后,总检察署以警方无法发现新证据为由,在5月杪决定将赵明福案列入“无进一步行动”(NFA)的案件,准备给予这宗16年来悬而未决的案件一个了结。
NFA决定让行动党成了舆论抨击对象
尽管总检察署结案的决定已经过了一段时间,但其后续所引发的各种风波,至今仍在持续发酵中,而在这段不算长,但也不算短的三个星期里,舆论貌似近乎一面倒的批评、要求总检察署、警方检讨这项决定,至于曾经高调为赵明福案护航的行动党,更是成了舆论抨击的对象。
除了这些批评,舆论也夹杂了其他的论述,比如有论者要求赵明福家属放下维权的执念,不要纠结于过去,也有者觉得政府在2015年的审讯中承认在处理案情时有疏忽,并愿意赔偿66万令吉,已是政府的最大让步,也是赵家的最大胜利,不要得寸进尺。
他们一般是认为此案已经折腾16年,社会也投入了很多资源,所以赵家坚持不让此事翻篇,并且持续发声,要么是受到一些投机的利益团体教唆,要么就是他们自己本身有私心。
"要翻篇、要放下"论述是很苍白无力的
当然,我倾向支持主流论述,因为要翻篇、要放下的论述是很苍白无力的。更何况,对我而言,主流舆论提出的要求、批评其实是相当合理的,这里有两个理由:
其一,上诉庭三司于2014年9月推翻2011年验尸庭的“悬案”判决,裁决警方调查赵明福案时需从原本援引的刑事法典342条(非法禁锢)转向第302条(谋杀)的方向调查。在此判决的背景下,警方在重启这起案件的调查时,有没有遵循上诉庭的判决,改变调查方向?
这个答案仍是有待商榷的,因为警方并没有对最新的调查报告作出更近一步的披露,这意味着,警方有没有尽力,而且有没有往法庭判决的方向努力,这些都是未知数,但民间对这些问题是有知情权的。
总检察署和警方岂能无视上诉庭判决?
其实,很多人不知道,确认这件事很重要,如果警方仍然坚持援引第342条来调查此案,这证明警方无视上诉庭的判决,而这可是一个执法权凌驾司法权的宪政议题,是一个比能不能穿短裤还严重的议题,这种先例一开动摇的是国本。
不过,话说回来,我也理解警方在面对这方面的质疑、抨击时的处境比较尴尬,所以作为接收这份调查报告,并作出NFA决定的总检察署,就有责任透露这方面的讯息,借此解除舆论的疑虑,因为调查方向并不仅仅是单纯地涉及到赵明福的家属而已,它同时涉及了公众利益。
当然,报告内容或许拥有太多不方便公开的敏感讯息,在这种情况下,总检察署可以选择不透露细节,就向民间汇报总纲,毕竟,就目前而言,这份报告也并非官方机密,缺乏密而不宣的理由。
所以,总检察署和警方在这些要求、批评和指责中选择沉默不语,在民主社会里不是一个很值得赞许的回应。
行动党中央发表了一篇避重就轻文告
其二,行动党除了劳勿国会议员邹宇晖与峇吉里国会议员陈泓宾有第一时间相挺,其他正副部长、国州议员都基本保持沉默很长的一段时间,该党甚至在总检察署作出决定三个星期后才发出第一份文告表态,而这份文告的内容重点之一,“要求总检察长检讨”,重点之二,“支持赵明福家属提请司法审核”。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对我而言,这份文告是避重就轻的,而且基本上对总检察署毫无杀伤力,很难想象这是一份在内阁中拥有五名部长、国会内拥有40名议员的最大执政党的文告。
行动党文告反而自证了执政后无作为
而且,文告有表明行动党如何一路与赵明福家属斗争、相随左右,但其所提出的事件皆为执政之前,反而自证了执政后在这方面的无所作为,让民间看了更加愤怒。
因此,持续发声也是非常必要的,毕竟,一开始行动党显然已经准备保持沉默,不然不会等到三个星期后才发一篇不痛不痒的文告。
若没有舆论的谴责施压,可能子弹飞到掉地上了,啥事都没有发生。这个社运案例能够让执政党长长记性,让他们知道,“消费”和“利用”是需要付出代价。
行动党何以选择了"最消极方法表态"?
只不过,我想不通的一点是,向总检察长施压,行动党有的是办法和管道,包括让秘书长陆兆福亲自向总检察署发信表态。另外,总检察长是内阁的法律顾问,行动党籍部长也可以选择亲自向总检察长求证。
总之,他们有的是更直接、有效的管道和方法,何以最终选择了最消极的方法表态?
当然,行动党在这件事上的表现差强人意,但这个政党的宿敌也要注意,马华千万不要天真地以为这是天降良机,摩拳擦掌准备借NFA事件来攻击行动党。
有负面教材在前,马华必须避免无限上纲,特别不要好像辩论MyKiosk议题这般,全党轮番上阵,因为观感极差,他们必须确保自己能够提供实质的帮助才介入,并提供适度的批评即可。若无,向赵明福家属提供精神支持也是很体面的选项。
基于这两个理由,舆论拒绝让赵明福事件翻篇,并且揪出始作俑者的立场与态度,是没有问题的,更何况,这当中有部分议题更是间接涉及了公众利益,所以不能苟且。
支持赵家继续发声、为明福争取公义!
因此,我是支持赵明福家属继续发声,为已故的赵明福争取公义,因为我向来都不相信公义拥有时间观念,什么“公义迟早会到”的想法,这是大人骗小孩,要让时间淡化一切的说法。现实是,世上的所有公义,都是有人去争取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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